服務對象
(1)設籍或實際居住本縣6歲以下疑似發展遲緩、發展遲緩、學齡前身心 障礙兒童及其家庭。 (2)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優先服務: A.家庭之社會經濟養育條件不佳,致兒童未到醫事機構及早期療育機 構(含兼辦)接受療育。 B.尚未就讀托嬰中心或幼兒園之兒童。 C.家長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本身兒童發展認知或親職能力不足。
服務內容
維護發展遲緩兒童及其家庭療育權益,提供本縣 0 歲至 6 歲發展遲緩及身心障礙兒童家庭之專家諮詢、療育服務、支持性服務、預防 性服務等。
服務資訊
斗六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2樓(斗六市府前街58號)
電話:05-5350350